商务部正协助新自贸区制定方案

2014-12-18 08:32:43来源:新京报

扫描二维码分享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16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商务部正协助广东、天津、福建三地制定自贸区方案,方案将以上海自贸区试验区为主体,结合区位特点制定各自方案。至此,我国自贸区数量达到四家。

  12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经验的有关工作,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会议决定,为了打造更多改革开放高地,形成改革开放新动能,下一步将依托现有新区、园区,在广东、天津、福建再设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沈丹阳称,目前这三个省市都正在抓紧拟定自贸试验区试点方案,方案将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区位特点、产业基础等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

  据了解,天津自贸区有望对接中韩自贸协定,届时将加快与韩国的投资与贸易,并有望2个月后落地。同时,广东自贸区将以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大平台为基础,以港澳合作为使命。

  在15日举行的第十届泛珠三角区域省会城市市长论坛上,广州市市长陈建华透露:“广东自贸区相关方案几天后将发布。”

  今年初,由福州、厦门、平潭三地联合申报福建自贸区。相较于上海自贸区,福建自贸区在复制上海自贸区的经验上又各自具有其特色。福建自贸区将整合厦门、平潭等地,重点面向台湾,实现海峡两岸更紧密的经济联系。

  2013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也是中国首个自由贸易区。

  挂牌一年多来,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已经基本建立,所确定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等各项改革开放措施全面推开。

  沈丹阳称,上海自贸区已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除涉及法律修订等事项外,在全国推广包括投资、贸易、金融、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28项改革试点经验。同时,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还要推广6项海关监管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举措。

原创 宏观 政策 市场 公司 土地 观点 金融 海外 产业链
专 题
返回顶部
扫描二维码分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