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全面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15-06-25 14:34:36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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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2015中国房地产业信用建设论坛上的发言

国务院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副主任  张 涛

2015年6月11日   北京

  论坛是我们交流主张、碰撞思想、探索真理的重要理论平台,也是凝聚发展共识和力量的重要组织形式。               

  房地产业的发展水平是国家建设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对改善民生、拉动内需、支撑经济的战略增长和促进社会文明具有特殊重要作用。讲诚信是这个特殊重要行业健康运行的内在保障,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永恒话题。行业组织发挥贴近企业、植根行业、引领发展的组织和工作优势,充当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主体,是当前全面协调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途径,作用不可替代。

  为此,我们要向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论坛”在今天的隆重举办表示祝贺!

  中国房地产协会是我国房地产行业的代表性、自律性服务组织,有责任、有作为,在服务企业发展、引领行业进步、协助政府调控、构建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适应时代要求和行业健康发展需要,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信用建设,推动行业自律规范,正是这种责任担当和作为的重要表现。

  马克思曾说协同就是生产力。他还说修建一条铁路的成本,如果按照传统方式需要一百年,但如果实行股份制,这个问题在一天内就能解决。从要素协调作用的角度同样强调了协同的重要性。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在当前必须坚持全面协调推进,在政府主导下社会共同参与,实现社会共建。这是我国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信用建设的规律和阶段性特点,成为构建我国社会信用建设新的推动格局的发展共识和共同要求。为此,我谈两个方面的基本看法。

  一、行业组织参与社会诚信工程,充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主体,是转型时期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行业组织在新形势下应有的责任担当

  政府是履行公共管理,为公民、社会提供公共均等服务的主体,发挥宏观层面的规划、调控、监管与服务推动作用;企业是配置资源创造价值、承载经济增长、创新经济发展的主体,是社会的经济细胞,体现在国家政策指引下微观层面的发展作用;行业组织是行业自律服务主体,在中观层面发挥联系政府和企业,引领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服务协调作用。政府宏观职能要落地,企业微观发展要引领,从行业角度就是要依靠行业组织发挥作用。

  行业协会贯彻市场化原则,不是其本身要去做市场搞营利,而是要借鉴市场经济去行政化的机制禀赋,汲取其自然高效原则和呼唤法制、要求诚信、维护公平的社会协同精神,通过行业自律做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服务会员企业发展、协同各方力量促进行业整体进步的事情。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是基于我国行业协会的具体历史形成条件和现实特点,通过体制松绑推动机制更新,实现协会性质与功能表现的市场化回归,使行业协会建设、发展和作用的发挥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相衔接,与我国市场化发展进程总体保持一致。时代要求行业协会要适应改革,更要能够真诚有效做事。

  根据目前形势,行业协会在当前面临双重任务。

  一是要积极适应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实现自我提升。要配合改革加快实现政社分开,加强自治管理、推进自律发展;要按照市场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协会法人治理,管好走向自治管理的内部事务,提升典型服务、加强品牌建设,加快实现自立、自养,有效提升配置行业资源、支撑行业健康发展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是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当中勇于担当。要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进一步高质量地做好行业基础工作,为企业、行业和政府提供更好的基础服务;要在促转型的观念转变、战略规划、科技导向、标准制修订、信息化服务和企业文化建设与社会责任履行,以及政策推动、国际化经营等方面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切实发挥促转型的引领促进作用。

  社会信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行业信用是其中的重要组成方面。行业协会要在多元共治新的现代社会治理结构中积极充当行业信用建设的推动主体,发挥应有促进作用。

  房地产行业有着各个产业共有的诚信要求,也有自身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建设成就巨大。但社会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平衡情况复杂,房地产开发中的建设行为、房屋质量、销售信息公开透明程度、广告宣传与契约合同的真实与公平,以及开发建设中的资源环境保护等,也一度存在一些问题;开发建设和销售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态度也有很大差异。对行业公信力和行业健康发展形成挑战。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为加强行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并结合行业实际,制订和推动实施《房地产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律公约》等行业自律规范,积极开展企业信用评价,试点和表彰行业信用典型,加强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培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推进行业诚信素质和信用水平的整体提高,为维护房地产业市场秩序,规范主体经营行为,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作出有效努力。

  在社会整体层面,这也正是体现了行业组织在全面协调推动社会信用建设中作用的不可替代,反映了广大行业组织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特定历史要求下的有效责任担当。

  二、社会信用建设的全面协调推动,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共识,要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加快实现公治和共同推动的良好发展局面

  有人说“当下的中国,诚信建设怎么抓都不为过”;也有人说“当下的中国,诚信作为问题已接近谷底,各方面都在抓,全社会都在治,要有必胜信心”。我认为从治理和发展的走向看,这两个说法都是对的。一是要切实去抓;二是全面协调推进的共治格局正在形成。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念、树立信心,协同有效推进。

  (一)深刻理解诚信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诚信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保障,是人类生产生活可持续之“长效机制的根”,被称作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信用交易是常态化的运行方式,诚信的作用无处不在,是市场经济内在和系统的责任维系。自然人作为生产劳动主体和社会关系主体要对事业、对他人、对社会讲诚信;企业、法人作为社会的特定功能组织耗费资源、利用环境、输出价值,要对市场、对出资人、对消费者和社会所有利益相关方讲诚信;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要对自己的职能、对纳税人和管理与服务的对象讲诚信;执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对宗旨的承诺和人民讲诚信。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已经成为公民良好形象和可供信赖的“第二张名片”,是其背后的真面目。人类社会进入分工合作,如果没有诚信作保障,社会分工与合作的链条将随时会发生断裂。为此,人们越来越感受到诚信的重要,无时无刻不在强调对诚信的需要与依赖。全体社会成员都讲诚信,社会的健康运行才有了真正的责任维护,发展才真正可以持续。

  (二)把握诚信建设的系统观点和指导原则。

  1.正确理解和掌握诚信与信用的实质内涵。诚信,是指人们在交易往来中因诚实履行约定而获得的信任,即“因诚而信”,属于意识形态和道德范畴,是自律,存在于人的精神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作为社会公民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诚是根本,是价值行为的潜在支配,为物质层面的交易往来提供可持续的基本链接。信用,是指“因信而用”,属于实践范畴,在自律基础上带有他律性质,存在于物质层面。诚实可信才可以交往合作,精神层面的诚信即落实到了物质层面的实际应用,从而形成现实的信用合作、信用经济,以及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公民、信用社会等严肃社会的命题。“内诚于心,外信于人”,诚信与信用在一个场合、一种所指当中往往可以通用。

  2.诚、信、用是一个整体的逻辑关联,推进诚信建设的最高境界是实现并循环发展这个整体联系。“因诚而信,因信而用”。诚信好将带来合作好,合作好又反过来巩固诚信,产生新的信用下的新合作。如此闭合链接、循环往复、螺旋上升。这就是诚信建设的最高境界,是推动建设的最高目标。

  3.信用依据是企业参与市场的硬约束。这在我国目前已经开始实行。2013年发展改革委、中编办、人民银行等单位联合发文,要求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事项管理中,社会申请主体必须出具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评价报告。企业参与市场越来越取决于它的信用表现。

  4.信用评价等级是企业赢得竞争机会的硬标牌。等级高者优先进入交易、获得市场。企业不仅要将信用作为起码要求,还要努力做到信用优,才能赢得更多、更好的市场机会。

  5.信用信息储存及品位记录是企业生命延续的硬条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必须靠主体间良好的信用关系来维系,以诚信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两大保障作为支撑。随着征信管理的发展和信用信息共享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黑名单”的帽子将对其生命延续起决定作用。

  (三)正确认识中国社会将长期面临诚信问题的考验。为自己需要而制造产品、提供服务,只有条件限制、标准不高的问题,而不存在诚信缺失问题。诚信缺失来自于供需分离。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导致“供需分离”,出现单方利益最大化,这就为诚信缺失提供了主观上的可能。在特定供求条件、特定标的及机会诱惑下,诚信缺失就会变为现实。我国经济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中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建设成就,但求快与粗放同时也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包括经济结构失衡、资源环境过度开发等导致的发展不可持续,以及道德滑坡、诚信缺失等更为深层的社会危害。

  弥补诚信缺失最根本的办法是重新回到供需统一上来。回到自然经济的供需合一显然不可能;快速走向生产力高度发达的产品经济,显然也不可能。按照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形态与社会形态对应发展的原理和规律,人类社会将长期处于供需分离的商品经济形态。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商品经济是一个必经的长远之路,因此供需分离状态下诚信问题的考验也将是长期的,要求我们对诚信问题复杂性、长期性这一现实考验要有正确认识,对解决诚信问题有长期思想准备和努力。

  (四)诚信的本质是文化,要坚信诚信缺失可以弥补,失信危害可以医治。诚信的本源来自于价值观。价值观是对“有用性”的认知。对诚信有用性的认知和潜在追求是诚信价值观内涵的核心,决定一个人对诚信的根本态度和行为取舍。因此,解决诚信问题、医治失信危害,除法制、制度约束外,就主观而言在目前最好也是最根本的办法,是要从值观改造和诚信理念的塑造开始,不断培育良好的诚信观、信用观,用文化解决问题。要以可持续为目标,加强世界观、人生观教育和改造,树立为自己与为他人相一致、为自我与为社会相统一“最有用”的价值理念和追求,变面对市场和消费者为面对自己,变满足市场和消费者需求为经营者持续获得市场、永远赢得竞争的主观诚信要求。

  (五)企业是社会信用建设中的关键角色,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握企业是诚信常态第一责任人的自我约束。商务诚信在四大领域的诚信建设中处于基础地位,对社会信用建设产生重要的基础性、关键性影响,企业是其中关键的关键。

  1.企业是诚信常态第一责任人。单方利益驱动下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都可能失信,因此都要讲诚信。但鉴于卖方与买方在制造产品和提供服务中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条件的不平等,常态下诚信问题往往出在企业、出在卖方。作为制造产品、提供服务、掌控交易的企业,必须认识到自己是讲诚信的首要和关键角色,是诚信的常态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诚信自觉,把握好讲诚信的实际体现。在这个意义上,诚信企业被称作是“诚信建设的领头人”。

  2.加强企业诚信建设要把握核心内容和相关重要方面。企业作为信用责任主体,要在推进诚信建设中把握好三个具有核心意义的重要方面。一是要树立稳定的诚信价值观,培育企业诚信文化。文化的完整内涵是价值观与价值行为的统一,有了诚信文化,企业讲诚信就成为一种自觉,就有了不竭的动力;二是要有综合实力,以实际能力保障信用责任履行。能力与诚信责任履行是相辅相承、辩证依托的关系;三是要有实际的信用责任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广义上首先是主业发展的社会贡献责任,即企业存在于世的社会有用性,这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终极要求。具体实践中则要体现股东回报责任、市场诚信责任、守法经营责任、员工关爱责任、经营链价值链合作共赢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资源环境保护责任、社会公益奉献责任、企业和社区社会和谐稳定责任,以及跨国经营当中的属地社会责任等。实践中要实际考察企业是不是真正做到这些,讲诚信是不是真正落到了实处。这正是推进社会信用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看点。企业按照这三个方面要求自己,选择合作对象时也正是要从这三个方面考察对方,以尽可能规避合作中的信用风险。

  3.讲诚信为企业带来的是长远和根本的好处,业家是提升企业企诚信的关键。信用是企业自身的品格,也是社会责任,更是企业健康发展的自我保障,具有影响社会、完善自我的双重意义。加强诚信建设首先是企业内在素质的自我培育,是企业以自身信誉立足市场、优化环境、赢得竞争、获得可持续发展良好经营局面的重要条件。讲诚信是企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带来的是企业内在、根本和长远的好处,要看到前景、强化自觉,激发讲诚信的内在动力。就诚信建设的引领而言,企业家诚信是前提和关键,员工诚信是基础,制度诚信是保障。凡成功的企业无一例外。

  (六)提升信用要抓体系建设。信用建设是包括思想、理论、组织、手段和实施保障等在内的体系建设。信用主体在建设实践中一是要加强信用文化建设,解决价值观、荣辱观问题,形成规矩、倡导规范,保持讲诚信的持久动力;二是要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建设。完善全方位的信用信息征集和应用手段;三是要加强信用履行的风险管控。建立预警、预案,保障关键节点先期可控;四是加强信用输出的过程管理,以过程精品实现精品效应;五是引入独立、公正、科学的第三方评价机制,保障信用建设和履行的应有规范。

  (七)努力实现全面协调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共治目标。现代社会是公民高度自治、主体权责明确、政府有限有为、社会力量有序发挥,充满协商、对话和积极妥协的多元共治社会。社会转型要求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其中政府、企业和作为“第三部门”的社会组织,都要以自身优势发挥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国务院2014年6月颁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提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系统指导意见。在《纲要》明确的四项主要原则中,第一项就是“政府推动、社会共建”。实现全面协调和社会共建,从政府角度政府要发挥规划、组织、引导,以及法规、标准制定等政策保障和推动作用;从企业角度,要求要充分认识作为诚信责任主体的责任要求,自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确保在商务领域的诚信责任履行;从社会角度,要求各类社会组织、各种社会力量要各自发挥优势,共同参与、共同推动。系统构建社会信用建设企业自管、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第三方公正服务和市场检验、社会监督“六位一体”的多元共治建设格局,实现系统发展目标。

  (八)正确看待诚信建设在当前的问题,坚定推进诚信建设的理想、信念和信心。处于向现代市场经济深度转型中的我国社会,诚信建设必须有效借鉴先期融入工业化、市场化、法制化、信息化发展的西方信用文明。但在市场经济起步不久的中华大地上却面临较多艰难。李克强总理在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就发展中的实际情况看,社会信用建设一是缺乏统一管理和强有力的政策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统一指导、系统管理管理和机制保障方面尚缺乏法制意义上的系统规范;二是配套激励政策滞后。信用评价虽在许多方面起步,但评价的市场价值却未能在市场环境中得到及时有效体现。企业拿出成本参评、复评,却没能在市场准入、融资、税收以及相关政策支持方面及时见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失信成本未能得到有效加大,抓诚信建设却在无形中相对提高成本,影响了企业开展诚信建设的积极性;三是社会力量尚未能真正广泛动员起来。社会组织作为推动主体表现出可贵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作出实际的努力,但法定职能、法律地位尚待得到真正明确,工作缺乏硬性手段,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还面临许多困难。一些开展信用评价的社会组织自身行为也存在一定的不规范问题。全面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在质量上尚待进一步提升;四是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过于复杂。人口众多、需求过大,信用理念和治理基础薄弱,一定程度上助长并支撑了失信市场的存在,同时,高技术应用在管理领域也存在漏洞,给净化信用环境带来许多客观上的困难;第五,从条件论角度和总体上看,我国市场化的整体发展程度是诚信建设面临困难的客观现实约束。市场化与法治化在我国同向发展、配套前行,但发展程度还远远不够,没能形成对诚信资源的挖掘、诚信信仰的培育和讲诚信的实际保护与系统有效促进,推动诚信建设的社会环境尚待加快完善。

  信用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美英历经150年才构建出目前相对完善的商业信用体系。我国开展此项工作起步晚、环境约束多,浮于上层表面的道德教化历史影响深远,真正的社会广泛参与和市场化、法制化、科学化推动的方式、手段和系统工作格局尚待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逐步形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诚信建设,自十六大以来出台一系列方针政策进行指导推动。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新一届中央政府在近期阶段性工作安排中明确“要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违背市场竞争规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新的《消法》明显提高了经营者承担诚信责任和信用义务的力度,使信用责任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关地方政府在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市场应用方面也开始出台政策,加大对信用建设和信用评价工作的支持兑现力度。

  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必须坚持科学的辩证唯物史观,从系统、过程和发展的角度分析看待当前看问题,要识大局、观长远,坚定信念、树立信心、付出实际行动,为全面构建协调推动社会信用建设新格局,加快社会信用建设前进步伐作出我们积极和不懈的努力。

  祝本次论坛和各项活动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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