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20 18:14:38来源: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那么,我们应如何科学认识信用、正确建立和维护信用、更好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呢?
所谓信用,是指社会主体能够履行约定而取得的信任。信用的拥有者即信用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和政府等。信用是一种社会资本和财富,可以通过信用主体的社会声誉以及经济交易的授信额度、行为记录与评价等表现出来。信用资本由三个维度构成,即诚信度、合规度、践约度。诚信度资本是指信用主体具备诚信道德的基础素质,合规度资本是指信用主体遵守社会行为准则和制度规则,践约度资本是指信用主体在经济交易中履行契约规定、达成信用交易。这三个维度的信用资本构成信用主体的信用总资本,它是社会交往的基础性资源和财富。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既按传统实物资本配置资源,又按信用这种虚拟资本配置资源,以达到资源配置公平、有效的最优状态。也就是说,没有实物资本,只要有信用,同样能获得资源、财富和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信用已经成为一种生产要素,与劳动力、土地、资金、技术等共同形成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
既然信用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已成为一种资本,那么,每个信用主体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将自己的信用资本最大化。这就容易产生两个问题:一是一些信用主体忽视诚信道德,利用各种手段获得社会正面评价,积累虚假的信用。二是信用主体驱动的信用资本规模无限扩张与社会能够接受的信用资本有限之间形成矛盾。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信用资本进行有效管理。美国次贷危机带给我们很多启示,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加强信用资本管理。虽然美国的信用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已形成庞大的数据库系统,信用奖惩机制比较有效,但信用资本与信用交易规模的扩张还是超出了合理的平衡区间,爆发了信用危机。美国次贷危机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信用资本“被高估—膨胀—泡沫破灭—价值回归”的过程。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信用资本的管理,政府责无旁贷。政府应通过各种举措形成一整套体系化的管理制度和机制,包括对信用资本的价值评价、对信用信息的归集和更新、信用奖惩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信用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信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等一系列管理工作。只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才能管理好信用资本。此外,从信用资本三维构成上看,诚信度与社会文化密切相关,涉及公众的基本素质、价值取向、道德文化,政府在这方面具有宣传、教育、引导职责;合规度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涉及社会基本关系与准则、管理制度与办法,政府应制定行政管理规则、监管办法、奖惩措施等;践约度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涉及交易双方的利益、市场和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加以监管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