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利2017-07-21 16:49:12来源:新华社
中房网导读:究竟应该如何衡量我国居民住房发展水平?从统计数据看我国的住房条件是不是已经赶超了发达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总经济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俊对此表示,要回答这些问题,应该首先保证数据的可比性。比如,发达国家在住房上使用的是有效面积,我国使用的是建筑面积,而有效面积要比建筑面积少20%左右。又如,发达国家人均住房面积的口径是具有完整居住功能的成套住房,也就是基本没有缺少冲水式厕所的非正规住房,而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使用冲水式厕所的仅79%,即住房中具有完整居住功能的住房不到80%,农村这个比例大体上不到40%,这就意味着,要保证数据可比,我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至少得再打个7折。再加上实际居住感受的差距和住房资源占有上的不均衡,事实上,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住房发展水平仍还有较大差距,解决我国住房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新华社北京7月21日电(记者万利)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40.8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6.6平方米。有专家认为,我国住房条件已经赶超发达国家水平。应如何看待这一数据?随着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市场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居民住房条件究竟处于什么水平?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城镇住宅竣工面积大幅增长,住宅质量明显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有了较大改善,解决住房问题成就斐然。但解决泱泱大国的住房问题,是道世纪难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还要认清当前的整体形势和阶段性工作重点。
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数据来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总经济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冯俊认为,相比发达国家,我国住房条件还有较大差距,在衡量我国居民住房发展水平之前,应该首先保证数据的可比性。
“发达国家基本没有缺少冲水式厕所的非正规住房,因此人均住房面积的口径是具有完整居住功能的成套住房,而按照2014年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测算,我国城镇居民家庭使用冲水式厕所的仅79%,即住房中具有完整居住功能的住房不到80%,农村这个比例大体上不到40%,这就意味着,要保证数据可比,我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0.8平方米这个数据至少得再打个七折。”冯俊表示。
而在实际居住感受上,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差距更加明显。冯俊认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我国城镇住房多为高层,使用率不到70%,而发达国家住房多为多层或独栋住房,利用率高于80%,同样建筑面积的房子,居住感受是有很大差别的。二是我国人口迁徙的规律是个人迁徙带动举家迁徙,而发达国家更多的是举家迁徙,这就导致了我国城镇居民住房普遍存在“两头沉”的现象,也就是大城市一个小家,小城镇或者农村一个大家,住房的不可移动性导致看似跟发达国家相近的人均住房面积,在实际居住感受上是完全不一样的。三是住房资源占有的不均衡加剧了住房结构性短缺,根据2010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3.8%的居民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片面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衡量整体的居住水平不符合实际,不应盲目乐观,以为我国的住房发展水平已经超过发达国家。
无论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数据来看,还是居民的实际居住感受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住房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因此,我们还需要坚定不移地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住房品质,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还需要廓清房地产市场的症结所在,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落到实处,“租售并举”实施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需要在行政措施后跟上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的后手,调整和优化中长期供给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动态平衡;最终,从环境维度、社会维度、文化维度、经济维度上实现我国住房的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解决我国住房问题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