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4 13:11:36来源:中房网
各相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扩大影响,推崇标杆,弘扬示范,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决定于2016年11月23日在北京召开第七届(2015-2016年度)中国房地产“广厦奖”颁奖大会,表彰荣获“广厦奖”项目的开发单位和优秀参建单位、公布列入的候选项目、表彰优秀评选机构和先进个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23日上午。
2、地点:北京新疆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驻京办事处院内,电话:010-51667512)。
二、会议安排
1、11月22日,参会人员报到。
2、11月22日下午18:30-20:00,召开地方评选机构工作会议。
3、11月23日上午9:00-11:30,举行“广厦奖”颁奖大会。
三、参会人员
1、住建部领导、相关司局领导;
2、中国房协领导、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领导;
3、“广厦奖”评审专家组专家;
4、“广厦奖”各省(区、市)评选机构负责人、专家组长及联络员;市级评选机构负责人及联络员;
5、荣获第七届(2015-2016年度)中国房地产“广厦奖”项目的开发单位负责人;
6、荣获第七届(2015-2016年度)中国房地产“广厦奖”项目的优秀参建单位负责人;
7、列入第七届(2015-2016年度)中国房地产“广厦奖”第三批、第四批候选项目的开发单位负责人。
四、会议要求
1、获奖单位派副总或以上人员到会领奖,每个项目至少1人,领奖人员需着正装。
2、“广厦奖”获奖单位、候选项目单位参会人员每人会务费4000元(含食宿费),同项目第2位参会人员会务费2000元(含食宿费);优秀参建单位参会人员每人会务费2000元(含食宿费);地方评选机构参会人员免交会务费,住宿费用自理。
3、各省(区、市)评选机构负责通知本省获奖项目开发单位、候选项目开发单位参会人员,先进个人;获奖项目开发单位负责通知参建单位参会人员,各省(区、市)评选机构统一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报“广厦奖”办公室。
五、“广厦奖”办公室联系方法
联系人:周贞玲 电话:010-68176754、13811361809
联系人:许 强 电话:010-68352045、18618296677
联系人:柳博会 电话:010-58934932、13810326637
电子信箱:guangshajiang@126.com
附件:
1、第七届(2015-2016年度)中国房地产“广厦奖”颁奖大会参会人员确认表
2、第七届(2015-2016年度)中国房地产“广厦奖”入围项目名单
3、第七届(2015-2016年度)中国房地产“广厦奖”优秀参建单位入围名单
4、第七届(2015-2016年度)中国房地产“广厦奖”第三批、第四批候选项目名单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201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