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9 11:22:40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文 号:[98]京房改办字第179号
发布日期:1998-8-13
执行日期:1998-8-13
各区、县政府房改办,市政府各委、办、局房改办,各市属机构房改办,各区、县房地局,中央在京各单位房改办:
现将公房出售中,有关复式住宅阁楼价格的计算问题通知如下:
复式住宅的阁楼价格按成本价或标准价乘以折扣系数确定(折扣系数不低于70%),折扣系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局按阁楼的条件综合评定。
有关复式住宅房价款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价购房的实际房价=〔标准价×(1-年工龄折扣率×夫妇工龄和)×(1+调节因素之和)×(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面积×系数+阁楼面积×折扣系数)+装修设备价〕×(1-已竣工年限×1.5%)-负担价×现住房折扣率×(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面积+阁楼面积)
成本价购房的实际房价=〔(成本价-标准价高限×年工龄折扣率×夫妇工龄和)×(1+调节因素之和)×(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面积×系数+阁楼面积× 折扣系数)+装修设备价〕×(1-已竣工年限×2%)-负担价×现住房折扣率×(本套楼房建筑面积+阳台面积+阁楼面积)
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