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13 16:33:15
7月23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若干意见》。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是我国一项重大的长期发展战略,既是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经济长期持续发展的根本性、战略性举措。今年以来, 国家和省、市高度重视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工作,并进行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此在会议上强调,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是我国经济长期平稳 较快发展的根本立足点,是今年工作的重点。省委、省政府要求把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卫泽和市长季建 业对加快推进全市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真正把经济增长的基本立足点放内需上,加快形成主要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 切实抓好扩大内需拉动消费意见的出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内生增长。在刚刚闭幕的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杨书记和季市长再次强调,当前工作重 点要抓好扩大投资、扩大内需、稳定外需三方面的工作,千方百计扩大住房、汽车、旅游等各项消费,一着不让保目标增长。
在文件拟定的过程中,市委杨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提出,要加强政策引导,多措并举、多管齐下,通过增强消费预期,改善消费环境,优惠消费政策,进 一步提升和放大全社会消费需求,为南京经济平稳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季市长多次就扩大内需工作召开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座谈会,并在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意 见》时着重强调,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强我市经济平稳增长、持续发展动力。此次拟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若干意见》, 全市有34个相关部门以及近20多位南京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共同参与。《意见》是围绕“稳增长、惠民生、调结构、促转型”的核心目标制定的,符合中央和 省委、省政府部署,符合南京发展方向,符合群众民生需求。
二、《意见》的主要特点
扩大内需涵盖的范围很广,这次市政府的《意见》主要就投资拉动、房地产消费、汽车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文化体育娱乐消费、教育消费、健康消费、 会展消费、节假日和新型方式消费以及绿色消费等10个方面,提出了30条具体意见。《意见》重点按照国家的政策意见,结合南京实际提出了一些政策措施,主 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培育消费热点。《意见》以扩大项目有效投入为突破,抓住当前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功能设施、环境设施和保障房等民生项目建设的契机,着力 打造节假日和新型方式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文化体育娱乐消费、教育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等六大新兴消费热点,最大程度地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和消费方 式。主要是以民生需求为导向,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商品促销让利活动,加大商业信贷力 度,加快以电子商务、网络购物为主的服务业新型消费方式发展;整合旅游文化资源,打造大旅游板块,提升旅游服务和配套设施水平,大力发展出入境旅游、乡村 农家乐旅游,同时引进和举办更多国内外一流文艺演出、体育赛事;鼓励在宁高校扩大海外留学生培养规模;引导相关机构和社会力量发展多层次的教育、养老、医 疗服务;鼓励倡导绿色消费,推广新能源汽车等节能环保产品。
二是突出优化消费环境。《意见》以市民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从消费时间、消费成本、消费安全三个方面,多方位、多层次地改善消费环境,为消费提 供便利。主要包括:落实好职工带薪休假等制度,充分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为市民消费提供充裕的时间。在节假日期间,对市属权限的车辆通行费(公路、桥 梁、隧道)、部分购物街区和旅游景区停车费免收或降低收费标准,降低市民的出行消费成本。鼓励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向社会开放。夏季鼓励商家延长夜间营业时 间,开展餐饮整治行动,全面提升餐饮行业整体水平,促进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为市民的消费提供更为便捷、舒适、安全的场所。
三是突出加大政府扶持。《意见》着重在房地产消费、汽车消费、旅游经济、会展经济、电子商务、绿色消费等六大方面加大政策性投入,力争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结构的转变。年底前将发放10—20亿元公积金贷款支 持保障房建设,加大对中低收入户、住房困难群众安居保障力度,并给予符合条件的人群购房提供支持;加快公交、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更新,给予新能源汽车一定财 政资金补贴;对组织外地游客来宁并在南京住宿一晚以上的旅游专列、旅游包机和游轮,按抵达架(列、航)次给予适当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国际知名品牌酒 店,按规定给予奖励;对展会规模折合国际标准摊位300个以上的展会,分层次增加展位补贴,并对会展组办企业实施营业税差额征收;对发展快贡献大的电子商 务企业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对本地企业生产的节能家电产品,在国家补贴基础上,市里再给予一定补贴,对于大量采用节能节电节水产品(设备)的企业,也予以 一定的奖励。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积极发挥投资对拉动内需的作用
(一)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尽快启动一批事关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对列入“十二五”规划和已经确定的项目,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不断 扩大项目有效投入,加快推进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功能设施、环境设施等民生项目建设。顺应一站式消费的趋势,大力推进城市综合体建设,特别是旅游综合体建 设。加快推动新街口、鼓楼、湖南路传统商圈功能业态提升,着力完善河西新城、南部新城、浦口新城、下关滨江、仙林、江宁科技城等新城区商贸流通设施和功能 配置。加快推进过江通道、城市快速通道、地铁、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形成通畅的交通网络,营造有利于提升消费的良好交通环境。引导和鼓励重大基础 设施项目使用地产建筑材料,直接促进本地内需提升。(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住建委)
(二)加快推进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当前国家促进节能、节水、环保、绿色产品项目建设的有利时机,大力推进我市各类新兴产业项目建设,推 进各类新兴产业企业产品的运用,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着力扩大在科技创新、人才以及各类新型装备方面的内部需求。抓紧实施屋顶太阳能、LED照明等新兴 产业示范应用项目,制定新兴产业产品首购首用计划,拉动新兴产业发展。(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城市管理局)
(三)加快推进消费载体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一批五星级酒店,打造一批现代化商业服务设施,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积极建设特色街 区,发展一批24小时服务设施,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加快推进金鹰天地广场、常发国际广场、金基精品街等一批重大商贸类项目建设,尽快形成一批新的消费热点 区域。
二、促进房地产消费
(四)改善和优化行业引导,促进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认真执行国家在住房和房地产方面的政策,在继续做好保障房建设的同时,实施中低价商品房计 划,增加市场商品房供应量,加大城中村、危旧住房改造力度,切实稳定住房价格。鼓励房地产开发多元化发展,积极发挥多元化地产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 展中的载体平台作用,依托功能板块、科技创业特 别社区、人才特区建设,组合现有政策,创新促进举措,拓展科技地产、文化地产、商业地产、工业地产、物流地产、旅游休闲地产等的全方位发展。提升产业科技 水平,鼓励新技术、新材料应用,通过发展康居示范工程、住宅性能认定和发展绿色、低碳、环保型建筑,提升住房消费品质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五)加快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分层次、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 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保障模式。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分配,确保保障对象按期入住。适时出台 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及差别化分类租金标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
(六)加大公积金政策对首次购房和保障房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中低收入户、住房困难群众安居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南京列入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试点城市。年底前发放10—20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者首次购房家庭给予公积金贷款支持。积极支持人才住房消费,入选 “321” 计划的人才,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可优先享受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视同南京户籍,并可按五年内个人所得税市以下留成部分,给予购房补贴。(责任 单位:市住建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社局、市科委、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住房消费统筹发展。加大投入力度,全面实施美好乡村建设,通过村庄环境整治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和乡村环境整体提升,带动农村住房消费发展。(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农工委、市国土局)
三、大力促进汽车消费
(八)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积极做好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加大黄标车淘汰和国Ⅳ标准汽油推广力度,鼓励更 新购买节能汽车,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予以补贴。加快公交、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更新,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地产汽车产品,至2014年发展新能源公交汽车 1000辆,其中50%为纯电动汽车,并给予一定财政资金补贴。至2014年,分年度更新、发展出租汽车1500辆。(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 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城建集团)
(九)改善汽车消费环境。规范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行为,提升汽车维修、装饰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降低买车信贷门槛,有效解决经销商融资难的问 题。大力培育二手车市场,降低评估费用,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加大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交通管理数字化水平,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实行公交优 先,减少汽车拥堵现象。加大停车位建设和配套,保证汽车出行便捷。(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金融办)
四、大力促进旅游休闲消费
(十)加大招徕旅游客源力度。整合旅游资源,打造大旅游板块,提升旅游服务和配套设施水平,大力吸引境外游客来宁旅游。南京地区旅行社接待境外 来宁过夜游客按3元/人天实行奖励;南京地区旅行社接待国内来宁过夜游客按0.5元/人天实行奖励。鼓励开展包机、专列、游轮来宁旅游业务。对组织外地游 客来宁并在南京住宿一晚以上的旅游专列、旅游包机和游轮,按抵达架(列、航)次给予适当奖励。鼓励国际品牌酒店落户,扩大商务客源市场。对符合条件的新建 国际知名品牌酒店,按规定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旅游园林局、市财政局)
(十一)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策划办好南京乡村旅游节、横溪西瓜节、高淳螃蟹节等一批特色乡村旅游节庆,加大市场营销,拉动城乡消费。积极启动全 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继续推进省级乡村旅游区(点)、自驾游基地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旅馆建设,精心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完善乡村 特色旅游专线,延伸城市旅游线路,促进城乡互动。(责任单位:市旅游园林局、市农委)
(十二)培育南京旅游新的消费热点。加快推进中山陵—玄武湖中央公园建设,加快汤山温泉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步伐,打造长江路、夫子庙、老城 南等一批特色旅游街区。大力开发大学教育旅游点和工业旅游点。举办南京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推出一批拳头旅游产品,增强南京的旅游吸引力。培育南京夜间旅 游市场,除夜游秦淮以外,打造夜游玄武湖等项目。研发具有南京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带动地产品消费。(责任单位:市旅游园林局、中山陵园管理局、市住建 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规划局、有关区政府)
五、大力促进文化体育娱乐消费
(十三)着力扩大群众文化体育娱乐消费。贯彻落实已出台的文化建设“1+5+1”文件,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和打造高端的文化 体育品牌,引进一批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中介机构,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文艺演出和体育赛事。大力发展喜闻乐见,雅俗共赏,健康益智的文化产品。拓展公 益文化场所衍生产品的研发,扩大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品生产和消费。营造文化消费氛围,培育多层次、多元化消费群体,增强群众文化消费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以 优质高效的文化服务促进文化娱乐消费。充分发挥现有公共体育设施的服务功能,全面向社会开放,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等 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整合体育场馆资源,构建体育消费网络,积极推行体育消费一卡通,鼓励休闲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市场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
(十四)塑造文化精品繁荣演出市场。扶持优秀文化演出,大力支持开展群众性演出活动。创作编排一批深受群众喜欢的优秀文艺作品,拓展文化消费市 场。积极引进中外优秀剧节目,精心打造具有南京特色的文化品牌,重点打造南京国际音乐节等文化节庆活动,提升南京舞台演出文化消费层次。(责任单位:市文 广新局、文化集团)
(十五)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一方面大力发展创意设计业、影视传媒业、动漫游戏业、数字服务业等文化创意科技含量高、产业关联性强、产业成长 性好的战略新兴产业。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出版印刷业、文化休闲与文化旅游、广告与会展、工艺美术等传统优势产业,通过提档升级,增加文化创意科技含量,形成 突出的竞争优势。(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六、大力促进教育消费
(十六)发展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除国家有明令禁止的办学情况外,接受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办学申请,依法审批。建立政府激励机制,培育已有的非学历教育机构,开展品牌教育培训机构的评选,鼓励教育机构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七)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利用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师资、设备及技能鉴定所等资源对社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技能鉴定等服务,重点加大符合南 京地方经济需求的高端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力度。扩大五年制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学校数和招生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十八)扩大中外合作办学规模。积极鼓励中小学、幼儿园接受境外人员的子女在南京就学,扩大市属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积极支持普通高中引进国 际课程,促进高中教育多元化发展。大力发展南京高校与境外高校合作办学,通过“3+1”、“2+2”、“4+1”、“2+3”等模式与境外高校联合培养学 生。鼓励在宁高校扩大境外留学生培养规模,特别是扩大港澳台留学生规模,并鼓励其在南京就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大力促进健康消费
(十九)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鼓励举办外资或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有一定规模、有特色、满足群众特殊医疗需求的医疗机 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养老、健康管理、精神医疗机构,在用地、建设、医保等方面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
(二十)积极发展特需服务,构建预防、保健、养生、康复有机结合的服务体系。在保证医疗基本需求的基础上,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包括全程护理、特需 病房、专家门诊等形式的医疗服务,满足群众的特殊医疗需求。积极开展保健医疗、康复医疗、涉外特需医疗和健康管理等各类特色医疗服务,构建预防、保健、养 生、康复、养老、医疗有机结合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物价局)
八、大力促进会展消费
(二十一)加大对品牌展会、国际性展会的扶持。对展会规模折合国际标准摊位300个以上的展会,分层次增加展位补贴,吸引大型、特大型展会在南京举办。加大对会议产业的支持力度,努力促进会议产业的发展,放大会展经济的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市会展办、市财政局)
(二十二)改进会展业税收征收政策。对会展组办企业实施营业税差额征收办法,按扣减代参展单位支付的场租费、展台搭建费、广告费和参展者的食宿费后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会展场馆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市政府批准给予减征或者免征。(责任单位:市会展办、市地税局)
(二十三)加大南京会展推介引进力度。在内陆和境外城市,组织开展南京专题宣传推广活动。加强与国际会展业的交流合作,扩大南京会展的国际知名 度和影响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准,营造宽松会展环境,增强吸引和争办国内外大型、特大型展会的主动权,增强南京在国内会展城市的竞争活力。(责任单位:市会 展办)
九、大力促进节假日和新型方式消费
(二十四)打造节假日消费等热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节假日闲暇时间多、喜庆气氛浓、群众购买欲望强的商机,以新品上市、换季清仓和特色主题 活动为载体,开展商品促销让利活动,保持消费旺势,做到“无节造节、有节造市”。积极研究促进食品、餐饮、百货、文化等消费热点的相关措施,拉动城乡消 费。延长夏季夜间营业时间。开展餐饮整治行动,全面提升餐饮行业整体水平,促进餐饮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继续挖掘培育“民国大菜”和“秦淮小吃”两个餐饮品 牌,举办好“中国·南京美食文化节”等活动,拉动餐饮消费。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建新型农村流通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市金融办)
(二十五)认真落实职工带薪休假等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好职工带薪休假等制度,充分保障职工的休息休假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根据工作实 际,实行“朝九晚五”和错时上下班工作制度,使群众有充裕的时间进行文化、教育、休闲、旅游、健身、保健等体验性服务消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 局)
(二十六)减少节假日车辆出行费用。节假日期间,对市属权限的车辆通行费(公路、桥梁、隧道)、部分购物街区和旅游景区停车费免收或降低收费标 准,对所减免的车辆通行费给予财政补助,吸引更多人群观光旅游和消费。(责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旅游园林局、交通集团)
(二十七)推进银联卡刷卡消费。加大商业信贷力度,鼓励银行开展大件耐用消费品分期付款业务。进一步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方便刷卡消费。引导经营者采用银行卡结算,方便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支付,提升银行卡行业服务水平。(责任单位: 市金融办、人行南京营管部)
(二十八)营造和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对以电子商务为主的服务业新业态,积极研究制订配套的税收服务举 措,吸引同类企业到我市集聚发展。推进信用信息应用,营造“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良好社会氛围,改善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环境。完善和建立电子商务法律 法规,加强对电子商务的规范管理,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选择业绩好、信誉高、有前景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重点培育,促进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在全市培育 10家“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对发展快贡献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加大扶持和奖励力度,促进南京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
十、大力促进节能节水环保绿色消费
(二十九)完善推进节能产品发展相关政策。积极落实国务院节能家电补贴政策,在国家补贴基础上,对本地企业产品市里再给予一定的补贴。启动对推 广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的补贴,推广期限暂定一年。大力实施家电下乡工程,促进农村家用电器消费。(责任单位:市经信 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三十)拓展本市生产的节能产品市场。编制《南京市节能节水产品(设备)目录》,对于大量采用节能节电节水产品(设备)的企业,予以一定资金奖 励。对我市节能消费重点产品和《南京市节能节水产品(设备)目录》产品,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 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