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5日开幕 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3月3日开幕

2015-02-02 15:49:05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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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颁发时间:2015-02-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国务院
  • 实施日期:2015-02-01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 类别:其他相关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分别于2015年3月5日和3月3日在北京开幕。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全国政协办公厅今天宣布,欢迎中外记者届时前来采访。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将在中国北京西长安街北侧的梅地亚中心(北京复兴路乙11号)设立新闻中心,负责接待和安排中外记者对会议的采访。新闻中心将于2月27日正式开展工作。

  凡要求采访两个会议的记者需提出申请。中央新闻单位记者向新闻中心提出申请,地方随团记者由各代表团向新闻中心提出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记 者向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提出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向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提出申请,台湾地区记者向国务院台湾 事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外国驻华记者向新闻中心提出申请,外国临时来华记者向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或我外交部授权的签证机构提出申请。记者报名截止日期为2月 25日。

  为方便记者采访,两个会议新闻中心网页将及时发布采访信息及与采访相关的资讯。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网页地址 为:http://www.npc.gov.cn/pc/12_3,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新闻中心网页地址为:http: //www.cppcc.people.com.cn,2月1日起同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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