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31 15:00:38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引导租赁双方公正签约履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粤府办发〔2017〕7号)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17〕29号)等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定于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
《广州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可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http://www.gzcc.gov.cn)或“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下载使用。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