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8 15:11:33来源: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市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建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确保201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2014年1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2014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确保2014年度全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不低于过去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二、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在本市主城区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三、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对高价商品住房实行价格指导,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
四、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4年1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2014年度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重点筹建公共租赁住房,推进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发展,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