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4 10:11:58来源:观点地产网
12月3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其享有对全资子公司舟山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亿元的应收债权交付给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期限6个月,广宇将持有信托受益权。
而为了优化财务结构,提升竞争优势,广宇拟将该受益权转让给上海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由惠理资产支付3亿元对价。鼎宇房产作为债务人将向浙金信托偿还3亿元债务本金及资金占用费(按9.6%/年计算),同时将其持有的舟山市临城LKa-3-25b地块土地使用权抵押给浙金信托作为担保。
若鼎宇房产未能按时足额偿还债权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则由广宇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即广宇对鼎宇房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此次差额补足金额不超过3.14亿元。
据介绍,截至2013年12月3日,广宇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3亿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3.75亿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3.14亿元,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19.32亿元,占公司2012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6.59%。
于同日,广宇还公告称,同意增加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4亿元,其中广宇出资5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35亿元。
本次增资前,汇宇投资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广宇持有其100%的股权,增资完成后,汇宇投资的注册资本金将增至1.5亿元,其中公司持有的股权将降至10%,黄山广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持有9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