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动房地产建筑企业复工复产 低风险县市区2月底全面复工

2020-02-25 08:40:31来源: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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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4日,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

  为推动房地产业、建筑行业和对外承包工程

  有效应对疫情实现平稳健康发展

  该厅结合住建工作实际

  就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提出要求

  低风险的县(市、区)原则上要立即复工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产业关联度大、投资拉动效应大、财政贡献大,吸纳就业数量大,有效应对疫情,实现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全年目标任务完成。

  江西省住建厅提出,各级住建(房管)部门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坚决把疫情对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影响降到最小。

  该厅要求,分区分级复工复产。各设区市、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要按照省应急指挥部发布的疫区风险等级,分区抓紧推动建设项目复工开工,房地产售楼部和经纪机构开门营业。

  低风险的县(市、区)原则上要立即复工,做到应复尽复,2月底要全面复工到位;中风险和高风险的县(市、区)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有序有力推进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列出清单,明确节点,做好各项复工准备,做到“成熟一个,复工一个”。政府投资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率先复工。对已完成前期工作,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建项目要督促尽快开工建设。

  鼓励房地产企业和经纪机构运用线上营销

  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房地产企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共同做好复工复产物资保障、人员管理、卫生消毒、聚集管控、知识宣传、信息报送、疫情处置等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各顶措施落到实处。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要切实履行城市主体责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抓紧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制定“一城一策”工作方案。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变化,适时调整房地产调控政策,着力稳销售、稳价格、稳供给、治乱象、防风险、建机制。要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目标管理,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动态监测,保持房地产销售和价格平稳。要指导督促房地产企业制定周密的销售方案,合理设置出入口、人员保持安全合理距离、采取测温、加强消毒等措施。

  疫情期间,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场所搞集中看房、集中开盘、集中抽奖、打折促销等可能造成的人员聚集的活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运用线上营销、预约看房、“一对一”服务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

  保障钢材等建材供应 积极解决企业招工困难

  省住建厅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项目复工开工前企业要认真开展“五个一”安全检查,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对标梳理、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一次反“三违”集中行动,做到疫情防控到位、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切实消除管理盲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

  营造良好政务环境简化复工复产手续,落实好省防疫指挥部关于各类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只需提前24小时将疫情防控方案向当地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的要求,不得设置有碍复工复产的审批、备案和核准等程序。要充分利用“赣服通”企业复工复产专区,实行不见面快捷办复工复产手续。严格控制对企业和项目的检查,除涉及防疫、安全、质量、消防等必要检查外,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到企业和工地现场检查。

  省住建厅强调,要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复工复产。用好用足支持政策。要收集整理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加强宣传解读,增强“化危为机”意识,帮助企业享受复工复产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切实提升企业恵及面和获得感。协调落实要素保障。要保障防疫物资供应,对企业自行解决防疫物资有困难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为企业复工提供口罩、体温探测仪、消毒水等必备防疫物资。要协调有关部门保障钢材、混凝土、砂石等建材供应。对企业招工困难的,要主动会同劳动就业部门做好用工对接。对员工因交通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岗的,要帮助协调解决。理顺费用和工期计算规则,妥善处理疫情影响期间取费和工期计算有关问题,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立挂点帮扶制度。要建立领导和干部与企业结对帮扶制度,向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工程建设项目、民生保障项目及省市重点工程项目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指导建设单位和企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协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困难,保障复工复产条件,服务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和项目尽快复(开)工建设。加强调度指导。实行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建筑工地复工开工情况定期上报制度。省住建厅将不定期对复工复产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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