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方案发布: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章轲2019-05-13 16:10:20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扫描二维码分享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划定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和围填海控制线,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海南岛陆域总面积不少于27.3%,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海南岛近岸海域总面积不少于35.1%。

  《实施方案》提出,要把海南建设成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样板区、陆海统筹保护发展实践区、生态价值实现机制试验区和清洁能源优先发展示范区。构建起以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定位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重视以海定陆,协调匹配好陆海主体功能定位、空间格局划定和用途管控。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和发展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岛”,大幅提高新能源比重,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实施方案》提出,通过试验区建设,确保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到2020年,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8微克/立方米并力争进一步下降;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主要河流湖库水质优良率在95%以上,近岸海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率在98%以上;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水土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守住90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

  同时,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2%,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高到50%以上。

  到2025年,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完善,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2009年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在《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被列为六大战略目标之一,要求“探索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明发展之路,使海南成为全国人民的四季花园”。

  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介绍,2018年,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由上年的18微克/立方米降到17微克/立方米;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完成29个城市黑臭水体消除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让河流湖库有了生态“管家”;海口市荣获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称号。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海南创建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一大特色是坚持“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按计划,海南省到2019年底前,要编制形成覆盖全省和省辖海域的“三线一单”,形成落实到生态环境分区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划定并严守“三线一单”,是为了在发展过程中算长远账、整体账、综合账。

  在日前召开的海南省委七届六次全会上,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表示,要始终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海南的最大本钱和最强优势,所有新上项目都不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增量压力,以最严格的政策和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差。

  海南省委、省政府日前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介绍,截至目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4个方面56个问题293项具体整改任务,绝大部分达到整改目标时序进度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期间交办的2358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2326件,完成率98.64%。责令整改1805家单位,立案处罚667家,罚款金额29918.53万元,约谈529人,问责300人;对移交的9宗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已完成调查追责工作,对17个责任单位、135名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原创 宏观 政策 市场 公司 土地 观点 金融 海外 产业链
专 题
返回顶部
扫描二维码分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