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鑫2020-02-21 10:45:44来源:北京青年报
昨天,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在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医保费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这次阶段性的减免社保缴费是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所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历史上的第一次。初步估计,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
人社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研究制定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了免、减、缓三项措施。游钧介绍,免,就是从2020年2月起,各省份可以对中小微企业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三项社保的单位缴费实行免征,免征的期限不超过5个月,也就是说免征的政策可以执行到6月份。湖北省可以将免征的范围扩大到各类参保企业。减,就是湖北以外的全国其他省份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的三项社保单位缴费可减半征收,减征的期限不超过3个月。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不涉及经营问题,受疫情影响较小,因此不纳入此次减免政策的范围。缓,就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缓缴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游钧表示,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的缴费,是充分考虑到三项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行和基金的结余情况,总体上的基金支撑能力比较强,减免政策实施以后能够保证制度运行的正常,能够确保养老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他介绍,这次减免是在去年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社保缴费的压力,减负的力度、减负的效果将超过去年。据初步估计,这次阶段性的减免共可减少三项社保企业缴费50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