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2018-12-29 08:49:00来源:北京青年报
28日,自然资源部在京召开发布会,通报了8起违法围填海案件。自然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除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禁止新增围填海。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上述案件大都是相关公司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违法填海施工。目前,涉案企业已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海域。北青报记者统计发现,8起案件共处罚款及行政处罚近55亿。
会上,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司长高忠文介绍称,《通知》出台后针对违法围填海的整治效果立竿见影。高忠文透露,今年1-7月我国共发生违法围填海70处,涉及海域187公顷。《通知》出台后,8-12月共发生2处,涉及海域0.44公顷。
此外,高忠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提到,对涉案企业处以罚款时,相关标准有法可依。“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担负监管、核查等职责,一经确认将立刻组织地方海洋执法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其中,海洋执法机构主要指海警力量。”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上述《通知》的实施意见也已于近日印发。《意见》单独提出“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
《意见》指出,各省(区、市)2019年6月底前制定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处理方案应当明确总体目标、年度目标、产业准入、生态修复、违法查处、责任追究、任务分工、保障措施等内容。未列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的,原则上不予办理项目用海审批手续。在2019年6月底各省(区、市)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之前,选址在已填海区域且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的近期和中期投资建设项目应予以加快处理,确保尽快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