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明2020-02-07 10:38:22来源:证券时报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侵袭下,企业生产普遍受到影响,中央和地方多项有针对性的政策正在陆续落地。
就在2月6日下午,广东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从进一步加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优化政府服务等关键环节,提出了5方面共20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口罩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
《政策措施》还提出,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鼓励其他物业持有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租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湖北省则出台17条财税支持政策,从全面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农副产品和医护物资供给、实施农贸市场经营户摊位租金补贴、推动无接触餐饮配送行业发展等4个方面入手,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供应,鼓励企业支持疫情防控,支持一线抗疫医护人员,确保群众生活物资供应。
山西也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其中指出,确保中小企业信贷总额不下降。疫情期间,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到期贷款,不得抽贷、断贷、压贷,要及时办理展期或无还本续贷,期限不低于3个月。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
黑龙江省银保监局在6日下午发布消息,截至目前已为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发放贷款16亿元。此外,黑龙江银保监局引导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企业正常经营运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给予合理展期或续贷。北京银保监局要求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各银行业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通过采取续贷、展期等其他信贷政策安排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而在近日举行的深圳市国资系统开展疫情防控阻击战情况通报会也透露,拟免除深圳市属国企园区内民营企业租户2个月租金。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6日已至少有超过16个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这些措施多涉及稳定就业岗位、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等内容。
日前,财政部出台新举措支持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其中提到降低对小微企业贷款的融资担保费。中央财政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取消反担保要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切实降低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目前,许多企业依旧面临一些迫在眉睫的问题,例如用工难。以房地产行业来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6日发布《关于在房地产领域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复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省、市关于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安排,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严格执行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营业的要求。2月10日后,各房地产企业应根据深圳市及所在辖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按程序备案后方可复工营业。
面对这次疫情,多数开发商都选择停工和延迟开工,一方面基于对疫情防护的响应,一方面也是出于“无工可用”的客观状况。有房企营销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房地产建筑工地是人员密集型场所,复工起码要等到疫情完全消除之后,其实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愿意牺牲这么长时间,但施工单位遭遇用人荒,也是不能回避的现实。
欣慰的是,除了各地政府相继推出保障措施为企业“减负”,一些大型企业也伸出援手。盒马鲜生于2月3日晚发布消息,称“云海肴、青年餐厅员工将赴盒马‘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