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其钰2020-02-06 10:07:54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杭州2月5日电(记者 郭其钰)浙江5日出台《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包括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支持、财税支持、金融支持、外贸出口支持等17条政策,旨在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帮助和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根据《意见》提出的降低小微企业要素成本要求,浙江将降低小微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如工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如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资产损失,可依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针对当前大量防疫物资从海外运往浙江的情况,《意见》提出,对用于防治疫情的进境援助、捐赠设备和物资,要免收检验检疫费用。对因疫情原因增加的商品检测项目,按照实际成本收取费用,减轻外贸小微企业负担。
据悉,《意见》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浙江也均明确了17条政策的相关责任单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