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2019-03-19 11:13:47来源:中房网
中房网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3月18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研时表示,要坚持一城一策、因城施策,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试点,做好实施过程中的评估和跟踪。
据新华社报道,当天,韩正查看了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和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行情况,随后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讲话。
韩正强调,要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将其作为根本指导思想,贯穿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全过程。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既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民生问题。
事实上,自2017年以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房住不炒”定位,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期望中的边际变化。一是涨价动力衰减。据国家统计局数据,31个二线城市二手房销售价格2019年1月份首次由升转降,在环比下降0.1%后,2月份环比降幅扩大至0.2%。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回落0.2个百分点。二是房地产金融日渐规范。监管规范有效遏制住各种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居民购房杠杆运行有序。2018年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增速较上年末下降0.9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长17.8%,增速比上年末低4.4个百分点。三是楼市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在房住不炒定位下,近期个别城市结合地方实际微调政策,积极探索构建楼市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韩正在调研时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运行,市场预期趋于理性。要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调控目标,夯实城市主体责任,落实好省级政府监控和指导责任,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要建立科学的监控体系,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全覆盖,加快建设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技术支撑。
据北京商报报道,从去年起,菏泽、广州、青岛等地已经开始对楼市调控政策进行微调。而在此前召开的地方两会上,“一城一策”更是成为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高频词。福建省提出,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河南省明确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实行“一城一策”。另外,杭州、宁波、成都、长沙等地还明确将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一城一策”试点。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在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的方面,预计今年中央政府将会持续推进对各地楼市调控的考核,估计接下来陆续会有细分政策出台,尤其是在住房规划、住房政策调整、住房金融政策完善等方面有创新。
此外,韩正还表示,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要完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完善金融财税政策,实现住房租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要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在各地因地制宜推进保障的基础上,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制度。要着重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新市民和青年就业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通过完善土地和税费政策等,盘活空置闲置住房,实现更多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信息,目前广州、深圳、成都、武汉、佛山等12个城市正在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比如成都市正在多渠道盘活城市租赁房源存量、扩大增量。同时,国企新建一批人才公寓、产业园区配套租赁住房;鼓励开发企业配建租赁住房、住房租赁企业依法改建存量住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为民指出,随着“房住不炒”政策取向和一系列住房宏观调控政策不断落实到位,特别是强调地方对于房地产调控的主体责任,在这些大背景下,整体的租赁市场将会呈现一个相对比较平稳的运行态势。
经济参考报文章指出,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这一要求基本排除了房价剧烈波动的可能性。过去,我国城镇房价出现普遍性快速上涨,一定程度导致地方经济转型受阻,经济活力受限,经济动能消减。表现为:地产路径依赖与内在转型需求矛盾加剧,高房价降低经济活力,高房价透支消费和投资潜力。
应该看到,我国楼市非理性繁荣空间已经非常狭小。2018年我国新生人口出生率为10.94‰,人口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基础,人口总量和结构变化将很大程度决定未来楼市发展空间。同时,房价过快上涨也明显透支了楼市增长潜力。特别是当前部分城市房价与房租和群众收入的明显背离,已经影响到部分群体基本居住需求的实现路径。
因此,要坚定“房住不炒”定位不动摇,加快推进我国经济转型。深入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在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同时,改革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加快构建楼市长效机制。房地产金融政策要切实发挥引导住宅理性建设和理性消费的作用,以更好解决群众住房问题为目标,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严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禁首付贷,严禁为不具备加杠杆条件和空间的个人提供加杠杆通道,主动防范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金融风险。
来源:新华社、经济参考报、北京商报,中房网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