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倩苑2018-12-27 09:12:36来源:南方都市报
针对中山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近日,市住建局公布《中山市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届时,公众可通过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查询房屋鉴定机构的诚信与投诉情况,以此作为选择依据。
背景:
鉴定需求增加,需规范从业者
《办法》称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根据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使用安全情况等进行查勘、鉴别、检测、复核、评定及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活动。市住建局指出,房屋安全鉴定是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随着房屋逐渐老化而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房地产开发、房屋建设对周边房屋影响增多,房屋安全鉴定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为加强中山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管理,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管理,保障房屋安全鉴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的使用安全,此前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修订《通知》变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变化:
事前备案管理改事后诚信管理
《办法》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事前备案管理改为事后诚信管理,建立房屋安全鉴定市场诚信管理,降低了市场准入条件,加强行业自律。有助于各鉴定机构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鉴定技术水平,规范房屋安全鉴定程序,提高房屋安全鉴定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房屋鉴定机构应独立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活动,并依法对房屋鉴定结果负责和承担相应责任。其中,市住建局对在市内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诚信管理,按统一标准,通过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以下简称诚信平台)归集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诚信信息,并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布。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诚信信息内容应包括鉴定机构基本情况、业绩、项目及良好行为记录、违法违规出具鉴定报告行为、服务质量问题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公众投诉及处理情况等。中山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诚信信息的采集,包括鉴定机构自行申报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过程中产生两种方式,信息提供方应对其提供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此外,市住建局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逐步建立诚信奖惩制度,依法对鉴定机构守信行为给予激励,对鉴定机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提个醒
鉴定报告需有签名并盖章
《办法》规定,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必须有两名以上鉴定人员参加。对特殊复杂的鉴定项目,鉴定机构可另外聘请专业人员或邀请有关部门派员参与鉴定。同时,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应有现场鉴定人、鉴定机构技术负责人、鉴定机构负责人等签名,并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根据《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诚信管理计分办法,对办理诚信管理登记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行动态监督管理:对发生良好行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加分;对未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出具虚假鉴定报告等不良行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扣分。
市住建局建立房屋安全鉴定举报、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号码、通讯地址和电子邮件信箱。对于在房屋安全鉴定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住建局举报和投诉。收到举报、投诉后,住建局应当及时调查,查证属实的,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并于收到举报、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