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31 10:00:17
政策——天津:网签首付可分两次交纳
近日,天津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突发公告称,《公告》提出,“为进一步推进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有效落实,将就首付房款交款与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步操作有关事宜”做出公告。《公告》显示在天津购房,首付房款可分两次交纳,即首付一次交款和首付两次交款。其中,属于一次性付款购房的,首付一次交款金额应不低于总房款的30%,属于贷款或分期付款购房的,首付一次交款与首付二次交款合计金额应当不低于总房款的30%。天津此举可降低购房者筹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