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3 14:56:4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186;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186)
2012年半年度报告
一、定义
“本公司”、“公司”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集团”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控股股东”、“中铁建总公司”或“总公司”指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董事会” “报告期”指本公司董事会 2012年1-6月
“报告期末”指2012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指2011年1-6月
“上年年末”指2011年12月31日
“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海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
“香港”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公司章程”指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为9名,9名董事全部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已符合上海上市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中对中期报告所应披露的资料的所有要求,并同时在中国和香港刊发。本报告中英文文本若在语义上存在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
4、公司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除特别指明外,本半年度报告所用记账本位币均为人民币。
5、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6、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7、公司董事长孟凤朝、总会计师庄尚标及财务部部长曹锡锐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