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10:18:09
导读:城市“蓝领”的居住难题如何破解?5月23日,市住建委等部门正式就《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除了新建、配建两种方式外,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也可改建为这类集体宿舍。按要求,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5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关于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意见(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拟在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产业园区配建,以及利用闲置的厂房、商场、写字楼、酒店等房屋改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另外,集体宿舍的居住房间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不得分割销售或变相“以租代售”
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是指专门趸租给用工单位,用于单位职工本人住宿并进行集中管理的房屋。也就是说,单独个人无法租到此种房源。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建筑都可以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意见》提出,用于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应是独立成栋(幢)或可实行封闭管理、建筑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空间。违法建设、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等不得改建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另外,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不得分割销售或变相“以租代售”,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8人。
职工集体宿舍来源开辟三大渠道
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是指专门趸租给用工单位,用于单位职工本人住宿并进行集中管理的房屋。主要来源分为三个渠道:一类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规划建设或改建,作为13个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的城市之一,北京正大力推动此类项目的建设。北京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在2017年完成203公顷集体土地供应的基础上,今后4年,北京将供应约800公顷集体土地用于建设集体租赁住房。第二类是产业园区配建或将低效、闲置的厂房改建;第三类是各区结合区域规划调整需要,将闲置的商场、写字楼或酒店等改建。
将搭建职工集体宿舍供需对接服务平台
在服务机制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托全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和网络交易平台,搭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供需对接服务平台,为各区发展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
同时,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建设、改建,提供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改建。据了解,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金融管理部门,针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融资贷款要求特点,正积极研究支持集体租赁住房的长期贷款政策。目前,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等第一批4家银行已确定最长期限为30年的融资贷款方案支持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
对于将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出租给不符合条件的用工单位或个人的运营主体,和不再符合租住条件而拒不退出集体宿舍的用工单位、个人,在供需对接服务平台录入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列入负面清单。
专家说法
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赵秀池认为,这些年随着北京拆违、城乡接合部综合整治、群租房整治以及地下空间清理的大力推进,城市面貌、老百姓的居住环境不断得到改善提升。但同时也带来一个问题,那些原来租住在违建、群租房、地下室的人员,在违建、群租房和地下室被拆除、清理整治之后,在市场上找不到与他们的收入水平相适应的房源。
赵秀池认为,这些群体中很大一部分是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所离不开的人员,比如环卫工人、家政人员等。现在借鉴学校、部队、产业园区集体宿舍的做法,推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能够就近解决这些城市运行和服务保障行业务工人员最基本的居住问题,解决了这些人员安全、稳定居住的后顾之忧,促进了职住平衡,也保障了城市发展和市民生活的正常运行,对于“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推进也是很有意义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认为,北京住房租赁市场一个基本特点是,租赁需求旺盛,供应总体偏紧,而且存在结构性矛盾,大户型房源供大于求,租金相对较低的小户型房源供不应求,而床位式租住产品几乎空缺。
邓郁松认为,《意见》提出多渠道增加专门趸租给符合城市发展需要的用工单位、用于单位职工本人住宿的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通过提供单人间、双人间、多人间等多样化的产品,满足务工人员多层次的租住需求,从而有效增加了这类租赁产品的供应,完善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多层次的租赁住房体系,实现供需匹配,有利于稳定租金、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中原集团首席运营官李文杰表示,《意见》相关规定防止了利益的固化,堵塞了漏洞,形成了管理上的闭环。需要强调的是,改建的集体宿舍,土地性质、使用年限和容积率都不变,仅仅是改变使用用途,而且区别于普通租赁住房,集体宿舍解决的是职工本人的住宿问题,而不是解决家庭成员居住生活等问题。
(内容来源:新京报、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