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4日讯 近日北京住建委网站发布行对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政处罚信息,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元的罚款。
据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位于大兴区西红门镇的1#租赁房等11项(大兴区西红门镇3号地C地块集体租赁住房项目),施工现场存在以下五处问题:1、7#租赁房4-5层楼梯未安装正式防护栏杆前,未搭设防护栏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7.2条的规定。2、7#租赁房短边长度1.5米以下的孔洞设置的盖板未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6.1条的要求。3、7#租赁5层电梯井井口未设置固定式防护门,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6.4条的要求。4、7#租赁房外脚手架南侧水平10米范围内未设置连墙件,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4.14条的要求。5、施工现场局部基坑周边1米范围内堆放物料,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2.5条的规定。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据企查查信息显示,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北京建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