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律公约

2015-08-04 15:27:45来源:中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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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规范企业行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公约适用于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员。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并号召全体房地产企业共同遵守,维护行业整体利益。

  第三条  严格规范开发建设行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规划设计要求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第四条  保证房屋质量。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建设规范和标准,禁止使用淘汰、落后、劣质的各类建筑材料和产品,坚决抵制偷工减料行为,努力开发建设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房地产产品。

  第五条  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自觉执行商品房预(销)售有关规定,做到明码实价,公开透明,不用阴阳合同,不弄虚作假,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严格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不发布虚假广告信息,不误导消费,保证广告宣传与实际效果一致。

  第七条  恪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抵制合同欺诈,保证合作伙伴的合同主体地位平等,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第八条  坚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内部质量管理制度。

  第九条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负责本公约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自律公约和严重失信的企业按照情节轻重做出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向有关部门通报等惩戒措施。

  第十条 本公约已在2015年5月25日经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全体会员审议通过后生效,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备案,现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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