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2020-02-17 16: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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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浙江
  • 颁发时间:2020-02-14
  • 发文字号:浙政发〔2020〕3号
  • 发文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
  • 实施日期:2020-02-14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 类别:其他相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20〕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时刻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新期望,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持续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保平安,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按照上述要求,各地、各单位在2020年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突出为发展聚力、为企业赋能、为小康增色、为治理提效的工作导向,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稳企业稳增长

  精准服务企业。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制定实施一批新的降本减负措施,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完善涉企一站式移动服务平台,全年为企业减负2700亿元。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实施《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开展环保服务企业示范行动,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台州小微金融改革、宁波普惠金融改革和湖州、衢州绿色金融改革等试点。引导金融机构服务重心下沉,打造覆盖全省的区域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提升各级担保平台服务能力,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更好缓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加大金融风险防控化解力度。强化省市县协同、部门间协作、政银企联动,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加大政策性纾困力度。加快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稳妥有序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大力推动浙商回归,促进民资、国资、央企投资、外资协调增长。更好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的导向作用,完善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大力实施“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以高端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数字经济、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大产业项目。加快推进三澳核电一期等重大能源项目。加大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力度。

  全力稳外贸稳外资。全面实施稳外贸政策,做实“订单+清单”监测预警系统,拓展多元市场,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建设国家级新型贸易示范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扩大进口战略,大力度引进优势外资项目,积极承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溢出效应,深化12个境外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快建设境外并购产业合作园,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

  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全面提升服务业创新能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制定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夜间经济数字化,推进街区(商圈)数字化改造,加快建设国家级步行街,以新服务带动新消费,加快建设现代消费体系,积极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完善城市社区商业布局,打造义乌、青田等世界超市、购物天堂。

  二、联动推进创新强省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工程,打造10条标志性产业链,实施60项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建成18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构筑100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培育发展数字安防、汽车及零部件、绿色石化、现代纺织等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氢能产业创新研究院,大力发展氢能产业。加快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县域特色经济“双千亿”工程和块状特色经济提升行动,高水平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新增小微企业园200个。谋划实施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行动,力争在役工业机器人累计突破10万台。淘汰1000家企业落后产能,整治10000家“低散乱”企业。强化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新认定省级首台(套)产品200项,新增一批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和“浙江制造”精品。深入实施“凤凰行动”“雄鹰行动”“雏鹰行动”,大力支持科创企业上市,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试点。新培育雄鹰企业30家,新增隐形冠军企业50家,培育壮大一批独角兽企业。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全力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大力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5%。加快培育数字产业集群,积极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体验经济和快递经济,加快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改造。全面实施城市大脑、电子发票、移动支付之省等标志性工程,做强集成电路、软件业,超前布局量子信息、类脑芯片、第三代半导体、下一代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加快绍兴国家级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进“1+N”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连接5000万台工业设备,服务10万家以上工业企业。建成5G基站5万个,实现县城以上全覆盖。加快推进软件名城、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等数字经济平台建设。

  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加快建设“互联网+”、生命健康科技创新高地,谋划建设新材料科技创新高地。着力推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平台、人才、政策、要素集聚和体制机制创新,打造面向世界、引领未来、辐射全省的创新策源地。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G60科创走廊、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温州环大罗山科创走廊建设。支持之江实验室争创国家实验室,布局首批省实验室2—3家。发挥浙江大学、西湖大学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中科院肿瘤与基础医学研究所、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北航中法航空大学。支持阿里达摩院等企业研发机构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实施科技创新尖峰、尖兵、领雁、领航四大计划。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健全科技大市场体系,全年技术交易额达到800亿元,推动2000个授权发明专利产业化。建设浙江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打造知识产权强省。深入实施“双倍增”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0000家。加快推进人才强省建设,大力实施鲲鹏行动、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新引进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0个,打造人才生态最优省。

  三、以“四大建设”为载体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标志性工程。合力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纵深推进小洋山全域一体化开发,推进长三角联合创新基地、数字长三角、都市圈城际轨道等一批重大标志性工程,协同推进长三角港口一体化发展,打造世界级港口群。突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谋划实施宁波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嘉兴全面接轨上海桥头堡。推动共建苏浙皖产业合作区、平湖-金山产城融合发展区,促进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

  深入推进大湾区建设。加快推进“三廊四新区”建设,突出环杭州湾经济区核心区作用,推动环杭州湾城市群加快发展,扎实推进大湾区标志性工程建设,加快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谋划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深入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和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建设甬台温临港产业带,力争海洋经济增加值增长8%以上。

  加快打造“诗画浙江”大花园。推动衢州、丽水大花园核心区建设,新建大花园示范县(市、区)30个,串珠成链推进“四条诗路”千万级核心景区建设,加快打造十大名山公园和十大海岛公园,有序推动景区门票降价,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

  全力推进大通道建设。聚焦“三个1小时”交通圈目标,高水平建设交通强省。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加快杭丽铁路、通苏嘉甬铁路、沪苏湖铁路、沪乍杭铁路、苏台高速公路、湖杭高速公路、瑞苍高速公路等前期工作。推进高铁门户建设,全面推进铁路杭州西站、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杭绍甬智慧高速公路、杭绍台铁路、杭温铁路等项目建设。加快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宽、沪嘉甬铁路、金甬铁路、金建铁路、杭衢铁路、衢丽铁路、温武吉铁路、甬舟铁路等项目进度。建成商合杭铁路、金台铁路、杭绍台高速公路、龙丽温高速公路文泰段、临金高速公路建金段、千黄高速公路、杭宁高速公路拓宽等项目。实现陆域县县通高速公路。

  切实提升大都市区能级。深化杭州、宁波、温州、金义四大都市区建设,探索建立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挂钩机制。启动实施交通节点新城开发、高品质步行街提升、城市阳台景观塑造、海绵城市建设等标志性工程。启动实施杭绍甬、甬舟、嘉湖、衢丽花园城市群一体化行动,加快推进城市群同城化。

  推进特色小镇和未来社区建设。全力打造特色小镇2.0版,建成一批示范特色小镇。创新建设运营模式,加强城市有机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深化“三改一拆”,推动未来社区增点扩面,培育60个省级试点,改造500个城镇老旧小区,打造美好生活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

  四、坚定不移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擦亮“最多跑一次”改革金名片。注重目标集成、政策集成、效果集成,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竣工验收前“最多80天”改革,开展低风险小型项目“最多20个工作日”试点,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启动工程云建设。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实施公务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改革。推动机关内部90%以上非涉密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完善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区域、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深化“标准地”制度改革,新批工业用地全面推行“标准地”,推广应用“标准地”地图。全面实施公共信用工程,提升全省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应用联动,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成事业单位改革。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1+6”行动。深化天然气管网体制改革。开展县域经济治理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多规合一”改革,提升省域国土空间治理能力。

  全面整合各类开发区(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大力推进开发区(园区)和产业集聚区平台整合、要素集聚、机构精简、职能优化。推广特色小镇创建制的做法,实施竞争性的差别化政策供给,打造20个高能级平台,建设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

  深入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高质量完成3年改革试点任务。着力打造大宗商品跨境贸易人民币国际化示范区。加快建设油气全产业链,确保浙石化一期项目稳定运行、二期项目加快建设。积极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扩权扩区改革。加强与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联动,加快省内联动创新区建设,谋划建设自由贸易港。

  打造“一带一路”枢纽。大力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深化“四港联动”。支持杭州、宁波争创“一带一路”国家级发展平台。深入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中国(杭州、宁波、温州、绍兴、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联动发展。深化电子世界贸易平台(eWTP)试验区建设,打造“数字丝绸之路”核心区。加快“17+1”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推动“一带一路”海外站建设,力争义新欧班列全年运行1000列。推进数字口岸一体化建设,提升口岸开放和便利化水平。

  五、加快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高标准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高质量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举一反三抓好突出问题整改。深化治气工作,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全面完成运输结构调整和柴油车专项整治,全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20%、重点行业下降30%以上,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下降19.8%,确保全省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标。深入推进“五水共治”,确保III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达到88%,彻底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确保近岸海域、入海河流(溪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全面推进治废工作,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支持金华开展“垃圾革命”试点。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力争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和零填埋。全面打响工业垃圾歼灭战,开展一般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和危险废物动态清零行动,新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30万吨/年,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96%。集中清零贮存超过1年的危险废物。

  深入实施生态修复。深化山水林田湖海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快实施钱塘江流域大保护工程、生态海岸带建设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启动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建设浙东沿海、京杭大运河、太湖等江河湖岸防护林体系,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开展丘陵岗地森林植被生态修复,打造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着力提高森林覆盖率。

  完善生态保护机制。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为契机,深化“两山”转化改革,支持丽水、开化创建国家公园,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联动推进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和丽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深化森林质量财政奖惩制度,开展湿地生态补偿试点。

  六、加快提升文化软实力和文化产业竞争力

  培育文明有礼的最美浙江人。实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力争全国文明城市设区市全覆盖。推进最美风尚培育行动,持续开展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好习惯养成工程。健全现代志愿服务体系。

  打造一批浙江文化标识。深入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做好良渚遗址保护利用。加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启动建设10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文艺精品创优工程,传承弘扬浙学文脉。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挖掘阳明文化、和合文化、南孔文化等丰富内涵。实施“千年古城”复兴计划。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完善“浙江智慧文化云”。高水平建设之江文化中心等重大文化设施。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加大文化惠民力度,深化送文化下乡和文化进万家活动。新增农村文化礼堂3000个。实施传承发展浙江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文艺事业,提高人民群众艺术素养。

  加快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之江文化产业带建设。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与旅游、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建设文旅深度融合先行区。加快出版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一批诗路文化标志性项目,推进100个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打造10个4A级博物馆、美术馆景区,建设20个文旅产业融合试验区。支持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区等做大做强。

  七、高标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深化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争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总结临安村庄经营好做法,发挥市场化机制,更好推动“两进两回”。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在11个县(市、区)开展新时代美丽乡村综合集成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林权改革和农村金融改革,深化东阳花园村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

  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建设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省级特色农业强镇、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压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加强生猪增产保供稳价。推进农田产能提升,新建设50万亩高标准农田,提标改造5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稳定粮食综合生产和保障能力。持续做好海上“一打三整治”,保护发展海洋牧场。

  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深入实施“千万工程”,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培育美丽乡村示范县10个(市、区),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5000个。积极推进“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积极培育一批景区县城、景区镇、景区村,开展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500个,推动乡村有机更新。高质量完成“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

  积极创新乡村治理。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完善村民自治,提升“后陈经验”“村民说事”“小微权力清单”等乡村善治品牌,争创一批国家乡村治理示范县、示范镇、示范村,建成善治示范村2000个。加快建设数字乡村。以农用车、渔船等安全管理薄弱环节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乡村风险防控机制。

  八、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

  扎实做好就业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抓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新增城镇就业8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0万人。大力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成100万人培训任务,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以上。深入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

  促进低收入居民增收。启动实施新一轮村集体经济攻坚行动和山海协作工程,深入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确保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长10%以上,低收入农户最低收入水平达到年人均8000元。及时做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的监测和帮扶。兜住基本生活底线,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高标准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人才支援,扎实做好产业合作、消费扶贫、电子商务合作、劳务协作,助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深化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共建一批对口合作示范园区。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战略,启动第四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加快补齐普惠性幼儿园短板,实现乡镇公办中心园全覆盖。建立中小学生提质减负有效机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深化“互联网+义务教育”,探索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推动城乡孩子同教育同培养。积极稳妥深化完善高考综合改革。集中力量推进 “双一流”高校建设,加大省优势特色学科培育力度,推动省内各类高校提升发展和产学研一体化。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改革,实施高职扩招提质行动。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开展“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医改试点,全面推行城市医联体建设,推动县域医共体深度融合,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大力实施“医学高峰”计划。做好重点传染病、慢性病防控。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全面推进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加强设区市基本医保制度统一和大病保险统筹,强化精准扩面和动态管理,完善大救助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全面协调发展,支持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康养联合体建设,深化智慧养老,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城乡老年食堂建设,新建350个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失能失智老人照护能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残疾人的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全面加强体育工作,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体育产业市场化。全力备战东京奥运会,认真做好杭州亚运会、亚残会筹备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住房租赁业,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外事、侨务、民族宗教、人民防空、地震、气象、档案、慈善和“红十字”等工作。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建设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支持国防动员改革,关心支持驻浙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双拥”活动。

  高水平建设平安浙江。健全社会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隐患识别,压实各级责任,强化协同防控,严格落实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做实做细预案,确保风险可控。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强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围绕扫盲区、除死角,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风险管控、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企业百万员工安全素养大提升和应急进万村,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下降20%。大力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加强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城市内涝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快防台防洪排涝等水利工程建设,完善钱塘江河口和浙东沿海防台御潮工程体系,实施海塘安澜千亿工程,新开工海塘建设150公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新型犯罪。加强国家安全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加强“基层治理四平台”运行管理,加快建设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加强网络综合治理。创新信访工作机制,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建设活动,共建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附件:202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主要指标

专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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