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科院院长刘尚希:隐性债务不都是政府债务 化解风险也不是“无债一身轻”

李彪 周程程2019-03-05 13:50:25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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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全国两会期间,如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都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这些久经讨论却仍有新意的“老话题”,既体现出人们长期以来对金融市场、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密切关注,也反映出这些问题还未能得到完全解决的现状。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又会有什么新讨论、新思考?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接受《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时,对上述问题作出了回答。

  在解决地方隐性债务方面,刘尚希认为,不能误以为隐性债务全是地方政府的债务,也有平台和企业的债务。化解债务风险也不是消除债务,把债务变成零。

 可出台鼓励金融科技发展政策

  NBD:您认为该如何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刘尚希:解决融资难,需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改革市场化程度。而融资贵与风险定价和信息不对称有关,可以靠金融科技的发展去解决信息不对称。

  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难题,因为中小微企业自身存在脆弱性、风险大的特点。对金融机构来讲,给中小企业贷款确实有成本高、效率低、收益低的问题。且以往对小微企业资信状况审查成本很高,小微企业要的贷款并不多,又很急,按传统方式,中小微企业几乎很难获得贷款。

  金融科技是通过综合性的创新,依托互联网,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智能技术,解决原有的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掌握中小微企业资信、支付、周转情况和生产经营信息的同时,通过智能风控模型,动态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从而作出判断,包括金融机构贷还是不贷、贷多少、贷多长时间等。

  NBD:解决小微企业融资贵,该如何防控风险?

  刘尚希:过去对风险的控制主要是尽职调查、人工分析、人工判断等,掌握的信息可能是碎片的、有限的,难免会出现失误的情况。而通过新的技术,运用大数据后,所掌握的信息会更全,通过智能技术,新的算法和模式,把大量的数据整合起来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比传统的分析判断强得多。

  我们通过调研发现,有的地方已做的相当好。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有些贷款规模不大,可能就是几万元,这样的贷款有的地方能做到零人工干预,依靠智能风控,做到风险完全可控,而且成本低、效率高,对金融机构来说也有盈利。

  NBD:应如何支持金融科技的发展?

  刘尚希:金融科技并非谁都可以用,需要具备一定的实力。应当推动金融科技广泛应用,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鼓励金融科技的发展,利用金融科技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严监管要兼顾科学高效

  NBD:在您看来,应该如何防范金融风险?

  刘尚希:金融风险分为两类,一类是指微观的金融风险,一类是指宏观的金融风险。笼统谈金融风险很容易模糊两个不同性质的金融风险。政府的责任在于要防范化解宏观金融风险。而防范微观金融风险,恰恰是市场主体金融机构自身的责任。这两个不同层面的金融风险一定要区分开,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如果政府去管微观金融风险,就可能出现过度干预的情况,实际上也妨碍了金融机构通过自身努力与创新化解风险。所以微观金融风险要交给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发挥他们的创造性、主动性、积极性。

  对于宏观金融风险,恰恰是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的。而宏观金融风险实际上也与微观金融风险密切相关。但二者虽然有关联,却不是一回事。就像看到海浪,在“无风三尺浪”的时候,政府不需要进行干预,但是海浪越来越大,要变成滔天巨浪了,政府就需要进行关注,要采取防范措施。

  所以,对于微观金融风险,政府平时更多要做的是监测,只有到了关键的时候才出手。目前,监管部门分析、监测金融风险的能力还有待增强。

  NBD: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如何避免误伤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刘尚希:涉及到对民营企业的“伤害”问题,可能是政府对风险非常敏感,从而对金融机构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金融机构据此实施后,首先受影响的就是小微企业,这其中也涉及影子银行等问题。监管部门应深化对影子银行、表外、非标等业务的理论研究,不能简单认为这些是风险本身,从而一下子“斩草除根”。

  影子银行恰恰反映了现行的金融体制市场化程度还不够。我们对影子银行应该正确去评价,它的确是扭曲的、是在夹缝中生存的,存在不规范的情况,但在严厉整顿影子银行的时候,出现了社融规模急剧下降的现象。可见影子银行和许多企业已经血脉相连长在一起了,在处理时需要谨慎对待。

  当然,监管部门实际上也已作了调整,意识到严监管不能仅在“严”字上做文章,而是要科学、有效,这样的“严”才是正确的。

 政府应提高隐性债务管理水平

  NBD:您如何看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问题?

  刘尚希:地方隐性债务实际上是或有债务,可能是政府的债务,也可能不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千万不能把隐性债务完全视同为政府的债务,因为隐性债务很多时候是国有企业、融资平台的债务,尽管这些平台的很多业务与公共基础设施等政府的政策目标有关,但毕竟不是政府直接举债,从法律角度来讲,只是政府的可能性债务。

  当然,这和政府是有关联的,一旦出现重大风险和危机,政府可能要负连带责任。但这其中政府要担的责任有多大,取决于未来发生了什么样的风险和危机,产生多大的影响,这要到时候具体分析。

  所以,政府要提高管理水平和预测水平,对隐性债务可能产生的潜在影响,要进行全方位的监测,真正做到风险可控。而不是等到隐性债务已经出现问题了,政府去兜底,这样可能会带来更多的风险。

  存在隐性债务的平台和企业要积极努力去化解,不能认为这些隐性债务全是政府的债务。如果现在宣布隐性债务都是政府的债务,平台和企业可能会觉得自己没有责任,不去努力化解了,那债务就真的变成政府债务了。

  地方政府要认真对待、认真研究隐性债务。关键是管理的方式上要创新。尤其地方财政部门要把隐性债务纳入监管视野。但是纳入监管视野,并不意味着这些债务都是政府自身的债务,这要区分清楚。

  NBD:应该如何化解已经出现的隐性债务?

  刘尚希:化解债务的方式有很多,也需要创新。更多要通过市场的方式,以债务重组、项目重组、资产重组等市场方式化解债务。

  需要注意的是,化解债务风险不是消除债务,不是要把债务变成零,只要把债务控制在合适的水平上就可以了。很多人以为化解债务风险就是要搞到无债一身轻,彻底消灭债务。但现代经济不可能没有债务,地方政府也不可能没有债务,关键是债务要适度,要用好、用对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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