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研协]北京首次明确开发和中介企业有房产交易反洗钱责任和义务

2017-04-24 15:46:25来源:房地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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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全国
  • 发布时间:2017-04-24
  • 报告类型:市场报告
  • 发布机构:中房研协

  导读:我国犯罪分子通过房地产业洗钱的方式早已是五花八门,有的直接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购房,有的以他人名义投资创办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等。综合来看,就是犯罪分子利用职务谋取钱财,再通过购房掩盖资金来源。此次三部门出台房地产反洗钱的通知,对想通过反洗钱手段谋利的行为提出警示,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

 北京强调房产交易反洗钱 须以交易双方账户支付

  房地产交易资金量往往相对较大,但交易过程信息透明度偏低,加上存在一定程度的现金支付,难以查明资金来源,易成为非法资金“洗白”的场地。4月20日,央行营管部、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银监局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履行反洗钱义务,包括要求买卖双方必须使用本人银行账户、监督买卖双方的身份与房屋价值是否相符等。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要求房屋交易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且必须使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如发生退款行为,应按原支付途径,将资金退回出卖人和买受人银行账户。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需经由买卖双方银行账户完成,办理该业务的商业银行需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对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缴存报告大额交易。通知提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售房、提供经纪服务中,有承担识别可疑交易的义务和责任。发现可疑交易行为,应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打击房地产反洗钱行为,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

  针对房地产领域的反洗钱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表示,要警惕房地产市场成为洗钱的“重灾区”。为什么有人选择房地产作为洗钱的工具?原因主要有:一是房地产(尤其是豪华地产)单价高,便于大额资金的进入;二是房价的不断上涨,使房地产的保值、增值的功能被强化;三是中国的房地产行业的信息透明度太低,全国联网的房地产登记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腐败分子认为购房置业的隐蔽性好;四是中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不完善,只有流转环节的税种,没有持有环节的税种,因此,持有不动产没有成本;五是没有将房地产行业列入反洗钱的重点领域。

  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这些城市,用现金一次性支付300万元以上的买房现象相当普遍,有的甚至一次性支付1000万元以上的现金来购买豪华别墅。这些购房行为有很大的洗钱嫌疑。房地产行业是特定非金融机构之一,在房地产行业存在利用复杂融资工具的特征,容易被用来掩饰和隐瞒犯罪所得,在该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业内人士分析,在当前楼市调控的微妙时刻,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洗钱行为,可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也可以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此次政策重在加强审核购房者身份认证。虽然由于现实原因,还未在购房者的资金来源、包括月供还款账户审核上出台细则。但对此前投机者随意借用他人银行账户购房的乱象,是较为有效的监管。亦有专家表示不同看法,认为房地产的标的太大,在当下北京楼市严格调控,房地产洗钱的可能性本来就很低。

  (内容来源:北京商报、财新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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