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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住房租赁企业将实行信用评级 D级企业将进行失信惩戒

2019-12-31 12:13:02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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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租赁企业是否诚信,不仅事关租房者的信任感与安全感,更关乎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成都近日出台新政,将对住房租赁企业实行信用评级。

  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成都市住建局日前出台了《成都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就提出,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包括对其信用信息进行量化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

  何为信用信息?

 由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所谓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是指住房租赁企业在开展住房租赁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能够用以分析、评价其信用状况的信息。

  根据《办法》,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基本信息是指住房租赁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构成等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是指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纳税情况等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是指住房租赁企业在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违反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原则开展经营行为的信息。

  根据《办法》,信用信息的采集方式为企业自主申报和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采集。

  这些信息都构成企业的信用信息: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等基本信息;企业经营、纳税信息;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行政违法信息;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和执行信息;仲裁裁决、调解信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或者经有关行政部门查证属实的材料;其他信息。

  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四等六级

  A++、A+、A到D,D级为失信企业

  《办法》提出,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信用信息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包括信用档案、信用得分、信用等级和监管状态。

  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采用对其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

  信用信息采用加减累积分制计算,信用评价满分为100分。

  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基本信息分+良好信用信息分-不良信用信息分,得分低于0分按0分计。

  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适时发布评价标准,制定《成都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评价表》。

  信用信息评价期限在评价标准中明确,评价期限届满后,记入信用档案,不再纳入信用评价。

  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等级分为四等六级,分别为A++、A+、A、B、C、D。其中A++级为信用优秀企业;A+级为信用良好企业;A级企业为信用较好企业;B级为信用一般企业;C级为信用较差企业;D级为失信企业。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适时发布等级评定标准。

  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状态分为守信激励、正常监管、重点监管、失信惩戒。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企业监管状态为正常监管,C级、D级企业监管状态为重点监管。A++、A+为守信激励对象,D级企业为失信惩戒对象。

  根据《办法》,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结果通过全市住建领域统一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供社会公众查询。

  B级以上企业可享受政府补贴等优惠

  D级企业将予以失信惩戒

  根据《办法》,纳入住房租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且信用等级为B级(含B级)以上的企业可参与成都市政府购买服务,享受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

  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住房租赁企业,实行对企业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开展约谈、限制批量网上签约备案权限、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等重点监管措施。

  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住房租赁企业,给予暂停受理住房租赁网签备案等住房租赁相关所有业务、纳入联合惩戒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失信惩戒。

  《办法》还明确,成都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建立住房租赁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与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