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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9-10-22 11:27:04来源:河南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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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中心)、城市管理(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法〔2018〕18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计划的通知》(豫建法〔2019〕66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房〔2019〕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全省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0月。

 二、检查对象和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已取得有效资质证书的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按10%比例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库中随机抽取。近3个月已被当地抽查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不再检查,投诉举报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仍然纳入检查范围。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人员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根据检查需要原则上每5家企业匹配2-3名检查人员。检查可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企业人员档案、项目档案、商品房销售合同等书面资料、实地走访(暗访)项目等方式开展。根据检查情况也可延伸调取企业经营中形成的其他书面材料。

 三、检查内容

  1.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注册信息、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等;

  2. 企业市场经营行为情况。包括:项目开发建设和项目销售过程中依法依规行为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组织。请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房地产管开发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沟通联系,做好协助配合,并认真组织有关企业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执法检查人员检查期间差旅费及补助等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加强社会监督。检查活动开展期间,公开举报邮箱,主动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对群众的有效举报和投诉以及网络、报刊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追加到检查名录,并交检查组进行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检查结束后,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加大查处力度。检查发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交办案件线索,当地主管部门可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暂停网签和记入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等方式,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强化执法处罚的震慑作用。

  (四)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严格工作程序,强化工作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超超  0371-68080862  

  投诉举报邮箱:zjtfccjbts@126.com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