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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打击住房租赁乱象 哈尔滨48家中介被曝光

王迎超 高中华2019-10-29 09:02:13来源:中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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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哈尔滨、长春、沈阳,三城市陆续采取行动,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开展重拳打击。

  哈尔滨:曝光48家违法违规中介机构

  日前,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对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依据各自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未按规定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机构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未按规定未备案;房屋分割对外出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了严肃查处。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哈尔滨市住建局了解到,此次检查是在房地产中介机构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对群众反应较强烈、社会反响较为集中的问题展开的专项整治工作。在查处过程中,市场监管局对涉及无照经营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了立案处理。市住建局对未按规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到住建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督促其按规定进行备案,同时将未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于未按规定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处罚;对分割房屋对外出租的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于近期复检整改结果,对未在限期整改完毕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同时,为保护群众切身利益,建立良好的住房租赁中介市场秩序,对查实存在违法违规的48家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曝光。

  记者获悉,下一步,哈尔滨市住建局还将联合各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市区携手、信息共享、群众参与等长效机制,齐抓共管、各履其责,确保房屋租赁市场环境全面净化。

 长春:建立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10月21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全省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要求,要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取缔一批“黑中介”,出重拳、用实招、求实效,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2天之后,长春市召开了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动员大会。会议决定,长春市房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要求各城区、开发区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同时要求,各区要通过现场巡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住房租赁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对没有备案的中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依法停业整顿、处以罚款等处罚。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乱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等突出问题,依法清除市场,对有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及存在涉黑涉恶倾向的,依法移交当地公安部门。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到,下一步,长春市住建局将严格落实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登记备案及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制度,做好对从业人员实行实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用档案。

 沈阳:公布投诉电话 推出“红黑榜”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从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该省将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据介绍,专项整治的重点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订金。

  据介绍,专项整治工作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为牵头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涉黑涉恶的中介机构、中介从业人员;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行为;网信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处置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虚假房源信息,对涉事网络信息平台依法处置;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推动各有关部门依据《关于对房地产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违法违规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在整治过程中要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大处罚力度,做到震慑一批、查处一批、取缔一批中介机构;并落实备案制度,各地要利用省房地产中介机构诚信服务平台,实现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信息实时上传,推出“红黑榜”。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对外发布了《沈阳市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举报投诉电话》,向群众征集举报线索。